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东莞市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至9月19日,广东省第三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东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9年2月26日向东莞反馈了意见。东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广东***、***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把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整改措施和任务落实到位。截至2020年5月底,整改方案制定的37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10项,基本完成并持续巩固提升的7项,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的17项,需加快推进的3项。督察组督察期间交办我市的群众举报问题281宗,已全部办结。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广东***、***批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修课程。2018年6月以来,市委、市政府每年高规格召开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先后223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市主要领导先后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236次,市领导带队现场调研督导95次,市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围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专题学习。
二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医疗废物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的执法监管力度,联合多部门对全市重点收治诊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优化指挥体系,有效统筹调动各方资源力量,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把手工程予以强力推动,把受疫情影响的工作进度赶上来。
三是正视生态环境历史欠账,切实担负起加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底板的使命担当。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为支持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东莞市近年来已完成投资额近600亿元,全力加大治污攻坚力度,加快补齐治理短板,以良好生态环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落实整改要求
一是健全指挥工作体系。建立“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流域现场指挥部-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体系、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第一总指挥、总指挥、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和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7次签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令和市总河长令,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攻坚,亲自挂点督导茅洲河、石马河等两条污染河流的污染整治工作。制定《东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分解出50项整改任务清单,其中涉及省级环保督察的有37项整改问题117条整改措施,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市有关部门和各园区、镇(街道)。
二是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合力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市人大聚焦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及饮用水源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民生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项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手段重点***监督,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来莞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督办,完善多级人大多维立体联动监督格局,倍增监督合力。市政协多次组织政协委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强化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暗访曝光力度,围绕督察组向东莞市移交责任追究的问题清单,积极开展调查,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是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园区、镇(街道)把督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环境治理取得明显突破。积极修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逐步形成“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督察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结果导向,推动督察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聚焦断面水质达标,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加大统筹和资金投入力度,以大兵团作战全力推进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河、东江下游片区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国考断面水质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年全市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总体改善,共和村断面11月起达Ⅴ类,旗岭断面年底达Ⅴ类,泗盛断面年底达Ⅲ类,樟村断面成功扭转恶化趋势,从8月起水质逐月好转,12月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58.4%;2020年1-5月,共和村、旗岭、泗盛、樟村断面全面达标,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分别下降52.1%、60.4%、44%、57.5%,水质均持续好转。81个市考断面中90%水质综合指数同比实现好转。治水设施体系持续完善,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已建成截污管网超过6300公里,污水处理规模达360万吨/日,完成排水地块污水接驳5592个,完成市政地下排水系统雨污错混接整改1.48万个,完成重点排水户雨污分流1.35万个;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41个并投入运营;建成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1座;4家零散工业废水处理中心基本完成技术升级改造并实现处理水量和排放口水质在线监控建设。黑臭水体及内河涌整治不断加强,城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并初见成效;全市累计完成内河涌污染综合整治266条,入河排污口整治15033个。饮用水源保护深入推进,16个位于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建筑物和153个自查违法违规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治;制定《东莞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基础信息调查和水源地上报,形成《东莞市“千吨万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报批稿)。
二是持续强化工作力度,落实蓝天保卫战各项措施。重点聚焦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逐年出台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提出2019年36项强化措施和2020年32项强化举措,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2019年,除臭氧外,各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均已达国家二级标准,PM2.5完成省考核目标。2020年截至5月底,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改善)10.7%,PM2.5同比下降12.9%。着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9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为1372万吨,比2018年压减约134万吨。推动移动源污染治理,实施轻型汽车国VI排放标准,全市实现公交100%纯电化。开展油品监督检查,全市抽检覆盖率超过80%。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累计关停搬迁落后产能VOCs企业333家;开展VOCs集中治理试点,建成万江汽修行业钣喷中心、大岭山家居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暨自动喷涂(水性)展览馆;完成265家印刷及重点工业涂装企业源头淘汰改造、2959家涉VOCs排放企业末端整治,对58家VOCs企业开展工况监控试点,完成21台垃圾焚烧炉氮氧化物治理设施升级。
三是坚持建管并重,不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管工作体系得到完善,出台《东莞市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等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完成全市危险废物、生活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深度摸查。处置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主体基本完成;虎门港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办理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投入运营;2019年完成东莞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污泥脱水生产线扩建,全市污泥处理能力提升至1400吨/日,2020年再新增污泥应急处理能力460吨/日;完成厚街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增容工程,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2万吨/日;推动7个废机油收集中转点规划建设,其中石碣中转点已投入运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推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应用管理,基本完成年度申报登记工作。
四是组织实施企业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引导环境管理治理集约化发展。为提升工业企业环境治理水平,针对环保专业基地、造纸行业、金属表面处理行业、零散工业废水行业以及全市污染企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同时,根据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要求和环境管理工作实际,引导各园区、镇(街道)开展工业集聚区建设,推动工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智能化环保管理监控平台,按照规范要求在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全市有4个工业集聚区的规划环评已通过审查、9个已完成编制正在报审;以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工业集聚区实施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五是全面强化企业执法监管,严打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9月,如期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目标51669家。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监管执法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提出了9个方面共40项工作任务,推动环境监管与行政处罚分离、成立环境监管委员会等改革举措顺利落地。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部署开展重点污染企业专项排查、三大重点区域(海心沙片区和茅洲河、石马河流域)综合执法、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行动、莞深莞穗跨市联合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采取“5+2”“白+黑”和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移动执法、无人机应用、走航监测、在线监控等手段,依法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全市处罚案件4282宗,罚款逾3.77亿元,同比增长38.75%;五类案件总数对比上年同期增长58.79%。2020年1-5月,全市处罚案件1735宗,罚款逾2.5亿元,同比增长80.73%。同时,建立常态化环境信访分析研判机制,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成功将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邻避”矛盾导入法定途径解决,大力化解“楼企”“楼路”信访矛盾,在石马河流域阶段性试行最高奖励50万元的有奖举报政策,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积极成效,累计发放奖金1350万元,出台《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努力构建市镇两级有奖举报体系。2019年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2.89万宗,同比减少6.7%,这是自2015年以来实现首次下降;2020年1-5月,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8077宗、同比下降24.72%。全市环境安全总体稳定可控。
四、直面困难挑战,高位推动***难题
经过努力,东莞市各项整改工作尽管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一些整改事项完成情况仍不够理想,对此我市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一是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问题,该项目于2019年9月完成工程建设,但因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问题无法投入运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督办,要求属地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班子领导包户,找准症结、完成任务。目前,拆迁户已全部签订协议,建筑物已于2020年6月13日完成拆除,为项目运行提供保障。二是煤改气工作问题。对部分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展滞后问题,市委、市政府充分考虑燃气管道尚未通达或集中供热尚未建成的客观实际,在疫情新形势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方面加快推动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另一方面督促企业按承诺期完成整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三是北海仔河综合整治问题。该整治工程于2019年3月启动,初期进展不理想,部分工程滞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属地镇进行现场督导,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8月成立北海仔河环境整治现场指挥部。疫情期间全力保障整治工程推进,目前中堂镇造纸产业基地配套管网工程已全线贯通,干流及支涌配套管网建设已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雨污分流和征地拆迁等工作有序开展,力保北海仔河2020年达V类水。
五、保持战略定力,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收官
2020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党的十九大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东莞将坚定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20年1号令,坚决扛起使命担当,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在加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力度同时,持续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督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不断深化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下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决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国考断面水质攻坚,全面构建完备的市政道路雨污管网系统,加快排水地块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深化河涌污染整治,持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强化海洋环境保护。二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突出抓好VOCs污染治理,深化移动源排污整治,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提高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三是扎实推进净土防御战。开展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持续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环境管控。四是精准提升固废处置能力。完善全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体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规划建设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提高固废处理处置能力,强化一般工业固废管控,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五是积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细化完善我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成果,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抓好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利用,进一步深化环保放管服改革,强化环评审批管控。六是改革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违法乱象,持续推动地方立法,鼓励支持公众参与监管。
总之,东莞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以赴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夺取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的全面胜利,切实把生态环境新优势更好转化为城市发展竞争力和市民群众幸福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东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
***
东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一些环保工作谋划部署不足。未将煤炭减量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用煤单位,2018年1至7月全市用煤量不降反增45万吨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严格落实《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并实施《东莞市煤炭消费减量和自备电厂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市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各园区、镇(街道),压实属地园区、镇(街道)监管职责以及企业煤改气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取使用高热值动力煤以及错峰生产等措施压减煤炭用量。2019年实现压减煤炭用量134万吨,超额完成年度压减任务。2020年计划压减煤炭用量150万吨。
(二)按照《东莞市煤炭消费减量和自备电厂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自备电厂煤改气项目建设,全市19家自备电厂企业,1家计划2020年底前关停退出,1家已停产重组,17家已开工。
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仅在2015年对连续两年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镇(街道)的考核结果进行了降级处理
整改进展:已完成。
修订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同时优化了考核结果优秀否决项和合格否决项的设置。已完成2019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已向社会公布。
三、中堂北海仔在未控源截污的情况下实施河道清淤工程,水质仅短期改善后又恢复黑臭,导致治理目标落空。中堂造纸产业基地废水集中转移排放工程至省环境保护督察时仍未完工
整改进展:需加快推进。
(一)2019年8月,中堂镇对北海仔河环境整治指挥部架构进行调整,同时成立北海仔河环境整治现场指挥部全面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二)中堂造纸产业基地配套管网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2019年启动北海仔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包括北海仔河干流10.5公里,13条支流50.63公里。2019年年底北海仔河干流、5条支流已基本消除黑臭。为保障2020年年底前干流水质达V类,目前正在开展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补水和生态护岸等系列工程建设。
(四)从严查处北海仔纳污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宗,严惩一宗,保障北海仔水质逐步改善。2019年,中堂镇共查处北海仔流域范围内环境违法企业27家,立案处罚196.50万元,行政拘留案件2宗,刑事拘留案件1宗。2020年1-5月,对北海仔河流域的涉水企业进行巡查241家,共出动执法人员723人次,其中对5家涉水企业废水进行检测,清理“散乱污”企业1家。
(五)发挥河长主体责任。镇村两级河长严格落实巡查,做好“清漂、清污、清障、清违”等督导工作。2020年以来,中堂镇各级河长巡河共576次,发现问题299个并已全部解决,保障了河涌水环境质量。
四、虽然对北海仔河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但在未落实控源任务要求的情况下对其摘牌,挂牌督办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已完成。
健全挂牌督办管理制度,2019年12月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压实有关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或有关企业迅速落实整改,着力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五、水质改善目标作为“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未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督察发现,一些河长日常监督履职不到位,巡河工作敷衍了事,对于发现的河道漂浮物、岸边垃圾、异常排放行为等问题不上报、不处理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以水质改善为主要抓手,强化河长湖长的水质相关指标考核。各园区、镇(街道)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已将水质变化情况纳入评分范围,正在编制基层河长水质考核评价方案并进一步纳入月度考核。
(二)创新手段,采取多种措施压实河长责任,2019年试行镇村级河长年度工作述职评议制度,评议结果已向社会公开。
(三)市河长办收到民间河长报送问题后立即转交责任单位处理,发出交办通知书,属地已落实整改工作。
(四)开展2019年“寻找最美河长 发现最美河涌”季度评选活动工作,在东莞日报公布“最美河长”“最美护河志愿者”“最美河涌”名单,并在“河湖治理大家谈”论坛上颁发证书。2019年度优秀和后进镇村级河长名单已向社会公开。
(五)建立河湖巡查队,委托第三方开展对全市669条河流、122座水库的水面保洁、排污口等涉河湖问题的全天候、全覆盖明察暗访。
六、“零散废水”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印发《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零散工业废水整治工作。完善法律制度保障,《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预备项目。
(二)加强对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及处理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由环境执法部门以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及处理单位开展日常监管,并已按要求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七、2014年市有关部门批准建设5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整改进展:需加快推进。
(一)严格执行《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和《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继续禁止审批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环评文件,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锅炉等燃烧设施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二)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淘汰改造燃气管道已通达或集中供热已建成区域范围的燃煤锅炉。
(三)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5台锅炉,安排专人跟进整改工作。积极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为锅炉淘汰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八、对污泥监管职责分工不清,存在监管漏洞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逐步理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体制,强化污泥监管职责。为保持水污染治理工作的稳定性、延续性,2020年前仍维持现行监管体制不变,由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监管主体。
九、固体废物监管能力薄弱,一直没有独立设置固体废物专门管理机构,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
整改进展:已完成。
2019年3月成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监管机构,强化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实干部队伍力量、持续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
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联动机制尚未建立,部门之间没有形成整治合力,部分纳入清单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2018年11月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东莞市“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6月、2020年5月两次对成员进行调整,明确市级各部门职责,全市所有园区、镇(街道)均参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综合整治联动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多次组织园区、镇(街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各园区、镇(街道)由生态环境、发改、自然资源、工信、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应急管理、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涉污企业,形成整治合力。
(二)明确责任清单。持续深入排查,不断完善动态整治清单,并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各园区、镇(街道),压实责任,实行“挂账销号”,完成一家销号一家。
(三)将园区、镇(街道)整治工作纳入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由市大气办开展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压实属地责任,对推动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园区、镇(街道)每周通过《东莞日报》进行通报曝光,并发函预警。
(四)推动园区、镇(街道)搭建中小产业集聚平台,疏堵结合;搭建第三方环评咨询服务平台,加快补办手续。“散乱污”企业预警监管系统已完成部署,上线运行。
十一、根据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旗岭、共和村断面要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消除劣V类,按督察时水质状况分析,达标形势十分严峻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通过分流域出台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针对各考核断面下达达标攻坚行动命令,明确各考核断面年度重点工程建设目标等一系列措施,全力加速攻坚,实现水质持续改善。
(二)2019年,基本完成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0家,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41项,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572公里,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41座,完成厚街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增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河长制专项行动,完成109条内河涌整治。2020年持续推进受污染河涌治理,建立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基本完善截污管网系统,充分发挥管网效益,落实所有涉水污染企业管控,力争水质稳定达标。
(三)2019年基本完成市区和石马河、茅洲河流域的入河排污口整治,计划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90%以上排污口整治。
(四)2019年共和村断面11月起达Ⅴ类,旗岭断面年底达Ⅴ类。2020年1-5月,共和村、旗岭断面全面达标,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依次下降52.1%、60.4%,水质均有明显好转。
十二、督察发现,大部分黑臭水体截污工程未完工,污水直排入河,感观黑臭明显,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并持续巩固提升。
(一)原有10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措施已全部完成,经第三方评估,基本消除黑臭。
(二)12条新发现黑臭水体主体整治工程措施已全部完成,并已编制效果评估报告。
(三)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控源截污工程。22条黑臭水体累计完成176.8562公里截污管网建设,141.1862公里已通水;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有效解决雨天污水溢流的难题,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长制久清”。
(四)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部门联动。2019年年底,22条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底泥清淤任务已完成。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道保洁、巡查监管等长效监管机制。建立河湖巡查队,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天候、全覆盖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落实整改。
(六)加强督促指导,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黑臭水体的“一河一策”方案已编制完成,“一河一档”工作正在按省有关要求加快落实。
(七)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全市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涉嫌存在直排、偷排、漏排、超排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的企业,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十三、内河涌难以如期完成年度整治任务,部分河涌整治不严格不彻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印发《东莞市河涌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建立全市河涌清单台账。
(二)2018-2019年内河涌污染综合整治累计完成211条,2018年完成102条,2019年完成109条。
(三)2019年全市建成截污次支管网1572公里、微支管网3118公里,实现关联管网通水运营,基本完成市区和石马河、茅洲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
(四)建立健全验收和长效管理机制,采购第三方评估验收单位对完成整治的河涌开展“一河一评估”工作。
十四、石马河整治工作缺乏全流域联动,各镇整治工程进度不协同,流域水质改善不同步,总体治理效果不理想。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坚持系统治理、全流域统筹理念,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发挥大兵团作战攻势,全面开展工程减排,源头管控,建好水质目标管理体系和精细化管理模式,制作“五图三表”,完善水质监测和预警机制。
(二)成立市石马河整治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流域内七镇组建镇级指挥部,协同推进石马河全流域整治工作。
(三)对源头管控、工程削减、末端治理“三管”齐下。强化水质监测和分析,实现科学治污和精准治污。确保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重点推进污水收集系统管理、源头污染管控和流域水质水量监控一体化平台建设。
十五、2017年省下达石马河的污染整治年度任务,部分项目存在未完成或部分完成情况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加快推进截污主干管网涉铁未完工程。完成塘厦林村鲤牙塘涉铁段约200米护管工程建设,同时,建成应急污水管道,有效解决铁路以西片区生活污水输送至主干管网问题。
(二)常平镇、谢岗镇主干管涉铁段已完成建设通水,主干管破损管网已修复通水。
(三)石马河干流整治工程纳入石马河流域项目统筹开展。防洪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清溪镇智汇谷段已完成施工,凤岗镇雁田水非中心区上游段、常平镇旧石马河段、樟木头镇滨河公园段正在施工。
十六、支次管网建设不完善导致生活污水处理厂效益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负荷不足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完善石马河片区截污管网系统,2019年新建72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完成636公里截污管网验收任务、168公里移交、1010公里通水任务。
(二)完成塘厦镇补充管网工程建设10.25公里并移交通水,有效解决该片区污水直排问题。
(三)2019年6月完成白坭湖片区配套市政管道疏通修复,8月完成排污口截流工程,有效提升白坭湖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荷率。
(四)清溪镇、常平镇推动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和移交通水,清溪长山头二期、常平镇东部提标项目均已投入运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清溪镇长山头和常平镇东部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治污效益。
十七、以“零散废水”收集处理和依托现有园区的方式审批限批行业建设项目,部分项目产生的“零散废水”经塘厦镇林村生活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后排入石马河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不再将“零散废水”收集处理方式作为符合流域准入要求的方式,严格流域内新建涉水污染项目的环境准入。
(二)全面暂停审批石马河流域涉及“零散废水”转移的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稳步妥善解决好流域内“零散废水”历史遗留问题。
(三)加强“零散废水”处理处置单位以及“零散废水”转移企业的环境监管。通过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抽查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四大国考断面流域的企业监管执法力度。
十八、旗岭、石马河口断面水质连续多年未达到省下达的年度目标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坚持系统治理、全流域统筹理念,推动石马河流域七镇污染源源头管控、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加快源头雨污分流、次支管网完善、入河排污口整治、支流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建设。2020年1-5月,对比上年同期,旗岭断面、石马河口断面水质均明显好转,由劣Ⅴ类好转至Ⅳ类,达到Ⅴ类水质目标。
十九、截至督察进驻时,需完成提标改造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未达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项目已完成。清溪长山头一期、黄江、东城东部、虎门宁洲二期、樟木头三期、中堂二期均已投入运营。
(二)全市41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均已投入运营。
二十、已建成管网通水率较低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2019年新建截污管网1572公里,累计建成5700公里,已通水超过4707公里,全市截污管网体系已基本建成。
(二)加快推进截污主干管网涉铁未完工程,完成塘厦林村鲤牙塘涉铁段约200米护管工程建设,同时,建成应急污水管道,解决铁路以西片区生活污水输送至主干管网问题;横沥涉铁段80米护管工程施工方案已经广铁集团批准同意准备施工,同时,已铺设应急畅通管道保证主干管临时通水,建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解决生活污水临时处理问题。
(三)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已初步建立“东莞市污水管网GIS系统”,整改混错接现象。
二十一、全市8个水库互通互济、联合调度的安全供水格局尚未成形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主干线东莞段建设用地已全部交付使用,下来继续全力配合实施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确保如期动工建设,早日实现东、西江互连互通互济的双水源安全供水格局。
(二)持续加强第五水厂水源地管理工作,加强巡查,避免人类活动对保护区的干扰,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十二、东江北干流中堂镇沿岸码头、煤堆场较多,虽经大力整治,但仍杂乱无章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开展小散乱码头专项清理整顿,取缔东江北干流非法小散乱码头19个,切实打击船舶非法靠泊作业的行为,拆除相关装卸设备,严禁船舶利用非法码头、堆场装卸货物。
(二)还原岸线生态,已对5个砂场码头地块进行复绿。
(三)加强对中堂镇东江北干流码头的执法巡查和对企业生产自用码头的执法监管工作,逐一核查,严防反弹。
二十三、对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力度总体不够
整改进展:需加快推进。
(一)2018年初步摸清东莞市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2019年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摸底调查。
(二)合理规划新建危废项目的处理类别及规模,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一期工程、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离子焚烧项目已建成投入。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虎门港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三)印发《东莞市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固体废物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四)厚街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增容工程已建成投运,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最大可达1.25万吨/日,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五)开展联合执法,打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非法转移和倾倒;强化检查督导,确保联合打击行动取得实效。
二十四、存在非法转移倾倒污泥问题,污泥安全处置有隐患,截至督察时仍未规划新(扩)建污泥处理项目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污泥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行全过程监管,结合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确保所有污泥均依法转移至污泥处置单位。
(三)实施《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应急处理处置方案》,珠坑垃圾临时存放站内的半干化污泥已全部清运完毕。
(四)规划布局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新增应急处理能力,推动解决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全过程闭环安全处置问题。
(五)2019年完成东莞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污泥脱水生产线扩建,全市污泥处理能力提升至1400吨/日;继续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力争至2020年年底,全市生活污泥处理处置能力达1800吨/日。
二十五、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非法处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并持续巩固提升。
(一)印发《东莞市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固体废物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二)对随意倾倒、转移、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等情况,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环境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十六、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不到位、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普遍存在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的20个镇级填埋场已于2019年完成整治并验收销号。新排查的16个镇级填埋场已完成综合整治9个,剩余7个正在全力推进。进一步完善渗滤液导排收集系统,提高渗滤液收集率。加强填埋场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填埋场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和甲烷气体检测。
二十七、常平镇笑金坑垃圾填埋场没有落实雨污分流和整改作业区表面覆盖等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笑金坑垃圾场工程已完成整治,并于2019年底完成验收销号。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扩容,渗滤液处理规模扩大至260吨/日。
二十八、大岭山镇旧飞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2018年8月已完成大岭山镇旧飞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提标扩容。
(二)加强源头管控,对一般工业垃圾进行分类、暂存,减少垃圾清运量。
(三)大岭山镇旧飞鹅垃圾填埋场已于2019年底前完成封场整治工程并验收销号。
二十九、茅洲河流域所有垃圾填埋场应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雨污分流及渗滤液导排收集系统建设,但长安镇乌沙二期填埋场直至2018年7月才完成建设
整改进展:已完成。
2019年底,长安镇红花坑和乌沙垃圾填埋场已基本完成封场整治措施,并持续对渗滤液进行处理。
三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并持续巩固提升。
(一)印发《东莞市印刷行业和重点工业涂装行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19年度印刷行业和重点工业涂装行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制鞋、家具制造及重点工业涂装行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重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全部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的环境准入监管。
(二)加快引导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入驻工业集聚区,全面提升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的产业集聚度。2020年以来未审批工业集聚区外除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外的石化和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电子元件制造等重点行业项目环评文件。
(三)加快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基本完成省、市级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工作。
三十一、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水平低,排放企业集聚度不高,企业规模小、分布散、数量多,整治难度大,企业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并持续巩固提升。
(一)制定《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确定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整治名录并完成整治。市级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末端治理任务已于2019年全部完成。
(二)印发《东莞市VOCs治理技术指南(2019年修订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加强技术指导,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治理成效。
(三)运用多种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导,重点检查涉气排放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利用微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曝光典型涉气污染问题单位。
三十二、臭氧浓度居高不下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东莞市PM2.5和臭氧来源解析及协同防控对策研究,科学指导蓝天保卫战。
(二)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已关停5台沙角电厂燃煤机组,持续推进自备电厂煤改气和燃煤锅炉淘汰改造。
三十三、结构性区域性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并持续推进。
(一)贯彻落实《东莞市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工作方案》,减少排放。
(二)已关停5台沙角电厂燃煤机组,已启动沙角电厂替代气电电源项目建设。
(三)严格执行《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和蓝天保卫战各项政策要求,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
(四)持续开展重点行业废气专项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落实《东莞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重点检查电力、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废气超标排放的情况。
三十四、部分重污染产业布局不合理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并持续巩固提升。
(一)贯彻落实《东莞市狮子洋周边地区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地区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逐步解决区域结构性污染突出的问题。印发《东莞市2019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二)持续开展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三十五、产业集聚度整体不高,村级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普遍不高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并持续巩固提升。
(一)结合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产业转型与空间布局优化专题研究,梳理产业发展特征和区域战略要求,构建从传统外向型制造业转向内生高端制造与专业服务为主的产业体系,就产业用地提出规模预测方案、空间发展格局及管控策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产业集聚。
(二)印发实施《东莞市工业保护线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工业保护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引导各园区、镇(街道)在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将外围工业用地向工业保护线内集中连片布局,推进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三)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有关要求,对负面清单内的产业新建、扩建项目不予办理环评审批。
(四)推动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监管,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提升产业集聚度。加强对村镇级工业园区以及园区内企业的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十六、大量“散乱污”工业企业未纳入清单管理
整改进展:已完成。
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将排查新发现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及时纳入动态整治清单,“散乱污”企业预警监管系统已上线,不断调整更新整治清单。
三十七、居住区与工业区混杂,引发大量的环境信访投诉,大部分投诉问题因布局原因无法有效解决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并持续巩固提升。
(一)严格对大气污染建设项目的审批,从源头上避免新的污染源产生。成立东莞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编制成果已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二)持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和废气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三)及时将群众意见和诉求转各职能部门、属地园区、镇(街道)办理,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千方百计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