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公告
我局于2020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30日期间,在东莞市辖区内海域及岸边查获以下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船舶(下称“三无”船舶),我局对该批船舶进行扣押。现公示如下:
一、2020年3月22日,东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虎门大桥附近海域查扣三艘“三无”船舶。
二、2020年3月25日,东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东莞市沙田镇先锋渔港沿江高速桥底附近水域查扣一艘改装 “三无”船舶。
三、2020年3月26日,东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东莞市道滘北海河水域大罗沙创业园一巷河边查扣一艘改装大马力“三无”船舶。
四、2020年3月27日,东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东莞市道滘镇南丫桥一废弃厂房内查扣两艘改装大马力“三无”船舶。
五、2020年3月27日,东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东莞市道滘镇南丫桥下水域查扣三艘改装 “三无”船舶。
六、2020年3月30日,东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附近一废弃厂房内查扣一艘改装大马力“三无”船舶。
案发至今,上述船舶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未到我单位接受调查。现请该十一艘“三无”船舶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本单位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我支队将依法处理。
联系人:黄警官,电话:0769-89069018
东莞市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