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图书馆东津新馆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襄阳图书馆东津新馆地下一层停车场,面积约7000平方米,共有停车位约216个,停车场限高2.2m (大型车限制进入),属于图书馆规划配套建设的停车场。根据《关于市重点文化科技场馆专题调研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9期),襄阳图书馆东津新馆的运行,包括安保、保洁、基建维护、运营管理等可按程序委托汉江国投管理,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与汉江国投协议约定。襄阳市汉江国投文化体育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97HNB3B)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意,襄阳汉江国投文化体育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了《关于襄阳图书馆东津新馆停车场价格收费标准的请示》,我委按程序受理。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2020年6月19我委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备工作管理人员11名;
4、计费设施2台,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委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公园等公益机构规划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该停车场属于图书馆规划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和《襄阳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襄价服规〔2017〕5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规范行为等手段,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二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三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四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有利于停车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调节交通疏堵保畅的原则制定,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
三、收费标准方案
(一)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3小时)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二)停车1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凭借阅证2小时(含2小时)以内免费。
(三)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五)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六)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八)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九)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场收费标准与市区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保持一致,更多的体现公益性;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本方案视停车场位置和使用性能执行1小时内免费停车,凭借阅证2小时(含2小时)以内免费。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的试行收费标准于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结束后按照定价程序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大学院内)襄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科(邮编:441021)
(二)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0710-3604787
(三)邮箱:398009624@qq.com
2020年8月4日
责任编辑:刘晓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