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下发紧急通知
记者昨日获悉,为切实做好我市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市政府办于7月25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连日来,我市持续高温,局部地区日最高气温达40℃,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将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防范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务之急,全面落实高温天气应急预案的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切实解决好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深入困难群众,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平稳、有序。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预警监测,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增加气象服务频次,依据天气变化情况,实时提出应对建议,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及时播发高温天气信息,广泛宣传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安监、卫计、人社等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指导和预防高温天气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认真组织实施抗旱工作,并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旱涝急转情况。旅游部门要督促各旅游企业全面做好高温天气下的旅游安全预防工作,加强旅游包车的源头管理,为游客配备必要的防暑药品。旅游景区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暂时关闭。
各生产经营类行业,特别是建筑、钢铁、化工等单位要加强生产工作现场通风、降温,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防止职工高温中暑。商务部门要指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适当增加防暑降温商品,确保市场供应充足。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做好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蔬菜、油、肉、蛋、奶制品、水果等高温季节群众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价格动态监测,对借高温乱涨价、乱收费、欺行霸市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抢险力量准备,确保一旦发现问题或接到紧急情况报告时,能迅速组织排查处理和抢修,保障高温天气下城乡居民生活需要。民政部门要重点走访辖区内养老机构,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社会救济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老、弱、病、残”等对象,帮助解决高温天气给他们带来的生活困难。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警示教育,做好暑期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卫计部门要充实急诊力量,加强急救药品储备,确保为中暑患者提供及时高效的医疗救治服务。食品药品监管、质监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工会组织、劳动监察部门要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等实行监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就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对因工作不力、麻痹大意、松散懈怠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