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整改和错峰生产落实如何抽查的4家企业均按要求执行
6月7日上午,市政府大气污染集中整治督查组随机抽取高新区4家企业,对其是否严格落实停产整改和错峰生产进行检查。检查发现,4家企业均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
据了解,臭氧污染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在夏季,持续高温和强烈光照条件下,工业企业产生的VOCs和氮氧化物易发生化学反应产生臭氧。为有效控制VOCs排放,减少夏季臭氧污染,市大气办要求无VOCs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必须停产整改;有防治设施的企业要加强管理,确保现有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VOCs部分收集、部分排放的企业,其产生VOCs的工段必须实施错峰生产。
当天上午,督查组来到襄阳金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按照要求,该公司应实行错峰生产。督查组检查发现,该公司制定了错峰生产时间表,从6月至9月,每天11时至18时停产,19时至第二天10时生产。该公司正严格按照错峰生产时间表进行生产。
中印南方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图书、报刊,在印刷过程中,油墨挥发易产生VOCs,但该公司无VOCs污染防治设施。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处于停工状态,其负责人表示正在筹建VOCs处理设备。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厢式车事业部以生产车厢为主,在焊装、涂装过程中易产生VOCs。督查组当天11时30分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工人已经下班,正在执行错峰生产制度。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司已制定VOCs治理方案,下一步将逐步建设治理设备。
湖北天鹅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涂料过程中易产生VOCs,以往没有专业收集处理设备时,工厂内到处弥漫着刺鼻的油漆味。督查组当天到达该地时,没有闻到难闻的气味,工厂内VOCs收集处理设备在正常运行中。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公司从去年1月开始筹建VOCs处理设备,并于当年8月正式运行,收获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