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胡某某等10名同志存在影响评优评先情形,建议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近日,桃江县纪委对2019年度考核优秀拟嘉奖人员提出党风廉政意见,这是该县纪委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党内监督的一个缩影。
为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现象发生,桃江县纪委对标对表《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益阳市评先评优廉政审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严格把关原则,按照受理、审查、签署意见流程,对选拔任用、拟评先评优的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重点审查考核年度内是否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是否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是否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否有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而受到问责追究等情形。同时,严把拟评优评先单位“体检关”,重点审查考核年度内单位是否有因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受到追责,领导班子是否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否被县监委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等情形。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党风政风监督室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回复。
2018年以来,桃江县纪委监委为全县1200余名乡科级领导干部“量身定制”廉政档案,对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个人兼职、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情况动态更新,并综合运用巡察、信访举报、审计等方面廉政信息,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强化日常监督、精准监督,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
今年来,县纪委共进行廉政审查42批次,建议取消个人评优资格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