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餐饮门店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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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9日发表
“店里有没有采购野生水产品?请给我们看下进货单。”6月28日,在南县厂窖镇集镇,镇市监所人员对餐饮门店和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摊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巡查。
本次检查主要询问经营者是否知晓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抽查各商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照、货品来源、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台账,提醒经营者签订安全经营承诺书,对摊位门店进行全面消毒,不采购野生动物和野生鱼、虾等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产品,做好进货、销售台账登记,切实增强经餐饮服务和水产品批发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检查人员还向店内和附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劝导大家不买无检疫合格证明的食品,不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野生动物。本次检查,未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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