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第一张电动车临时通行号牌
6月13日9时,中心城区第一张两轮电动车临时通行号牌在市交警支队赫山大队本部上牌点办理成功。6月13日至14日,中心城区三区的电动车备案登记上牌点逐步启动试点上牌,15日正式启动电动车登记备案和上牌工作。
市交警支队赫山大队车管分所副所长姚新飞说,目前只针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且不能注册登记的超标违规电动车办理备案手续,发放临时通行号牌、行车证明。车主可到登记点现场提交车辆合法来源证明、整车合格证明、购车***及车主本人居民身份证,并交验车辆,就可现场领取号牌和行车证。登记备案和领取牌证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姚新飞特别提醒车主,不是办理了临时通行号牌就可以在城区畅通无阻,驾驶超标违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身携带行车证明,在车辆指定位置悬挂临时通行号牌,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且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二轮电动车暂未设置限行范围,对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违规三、四轮电动车,全天禁止在中心城区指定道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