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区委重要会议纪委必定发声
“北洲子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汪北洲,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为其不符合政策条件的3名亲属违规申领救助共计8500元。经大通湖区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北洲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近日,在大通湖区脱贫攻坚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上,区委委员、区纪委书记李益向与会的200余位党员干部,通报近期查处的一起贪污扶贫资金、优亲厚友的违纪问题。
今年,像这样直接向区、镇、村三级党员干部通报相关领域的典型案件,已成为大通湖区委大型会议的标配。区委重要会议,纪委必定发声。“我们就是要在会议上直接传达,结案之后,第一时间在会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彰显的是区委和区纪委的坚定决心,把‘咬耳扯袖’落到实处,更多的是对党员干部强有力的警醒。”大通湖区委书记何军田说。
2月6日,大通湖区委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专门增加了一个议程,由纪委书记通报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陈辉“中梗阻”式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由于该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区纪委责成其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相关分管领导问责,让在座的“一把手”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今年召开的7次区委会,纪委都被安排议题发了声,区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这种主动作为,形成了一种倒逼态势,倒逼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把工作做得更细,做得更实。”李益感觉到了肩上的压力。
大通湖区委把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当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制定了《关于加强区委自身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办法,时刻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同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推进在重点工作一线考核干部实施办法》,让努力干事敢于担当的干部脱颖而出,也让不作为、缓作为的干部无处遁形。
大通湖区委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责任。自去年6月以来,大通湖区委已完成2轮3个党组织的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79个,通过回访督查和提醒谈话,指出了一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释放巡察监督不会“一巡了之”的信号,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同时,区委还明确巡察结果是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