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公安分局再推29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在党史学习中,新区分局将学习教育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强大动力,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查民情访民意”作为出发点,立足作风整顿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实地调研、发放意见反馈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倾听基层的声音,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再推29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切实将便民服务落到实处。
一、对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场所,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
1、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企业和群众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获得审批。
2、旅馆、歌舞、游艺、***、洗浴、印章、印刷、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以及房屋出租等场所、行业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报送有关材料并由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即完成报备。
3、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4、公章刻制备案不再由用章单位办理。企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并采集印章刻制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印章刻制单位在印章制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将印模信息、用章单位信息等报送公安机关备案,用章单位无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5、用章企业符合规定申请刻制公章,印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
6、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7、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在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分公司备案不再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分公司业务时,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采集信息并推送至公安机关,办事企业不再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备案。
二、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
8、企业申请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9、企业申请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以及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不再需要提供5年以上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10、企业申请办理保安培训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
11、建立台账“包联四清”。组织各派出所以辖区为单位,深入摸排开工重点项目企业,建立动态工作台账。同时继续实行局领导、刑侦民警、派出所民警三级包联项目制度,并做到清项目建设、清基本情况、清联系方式,清周边环境。
12、“两长三警”全力护航。继续深化“两长三警”工作机制,接到辖区项目、企业反映的治安问题后,局长、派出所所长、刑侦民警、派出所民警、巡特警“两长三警”及时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恢复施工秩序。矛盾复杂确需时间化解的,及时协调,组织座谈协商,优先保证施工。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3、涉企案件“打防并举”。每月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法制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园区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反映问题、提供案件线索。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深挖细查严打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供料、强行提供服务、霸王行为、封门堵路等涉黑涉恶行为,做到精准出击,依法严惩。
14、常态巡防优化环境。对重点项目及其周边开展每日一巡逻、每周一清查,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切实加大防范薄弱重点项目周边巡逻力度,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有效震慑各类违法犯罪,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5、预警研判主动介入。定期梳理掌握辖区可能存在的阻拦施工等不稳定因素,弄清问题症结、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开展分析研判,研究处置对策。
16、涉建警情迅速调查。各派出所对接到的有关涉建涉土警情,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形成书面谈话材料,避免后期造成被动。同一警情接到3次以上的,由局领导牵头,组织治安、法制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置。
17、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治安大队、各派出所结合实际,建立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台账,并落实化解销号制度,力争将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项目、企业,由治安大队列为重点化解整治区域,包抓局领导负责牵头化解。
18、微信平台互联互通。合成作战指挥中心负责维护运行分局优化营商环境微信群,并及时扩大入群企业数量,力争达到开工重点项目企业全覆盖。利用微信群随时掌握重点项目企业及其周边治安状况,及时解决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
19、深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方面组织深入辖区重点项目企业工地宣传法律法规、防范知识、便企措施,征求意见建议。另一方面组织深入辖区村组,宣传采取正当渠道反映诉求,阻拦施工、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扰乱社会、单位秩序,还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公布公安机关打击成效,彰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20、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局领导要定期深入包联派出所督导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政工监督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督查,发现问题提醒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为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
21、放宽公民姓名变更次数。公民姓名的变更在遵循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办理,不限制变更次数。
22、推行预约***服务制度。对于老弱、病患、残疾、孤寡等行动不便,确实不能到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由户籍窗口提供预约***服务。
23、推行周末预约办理制度。对于群众工作日内不便办理户籍业务的,由户籍窗口提供预约服务,群众可提前电话(微信)预约当周双休日(节假日)需要办理的事项及时间。
24、推行企业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高考考生等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制度。集体用工企业,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可以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建立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服务,确保及时领取证件。
25、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26、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户籍地公安机关通过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
五、优化户政管理服务
27、完善单位和社区集体户制度,利用互联网开展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在线申报,为企业用工落户和暂住登记提供便利条件。
28、实行“互联网+户政服务”,企业和群众可以登录各地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政务网、移动终端等平台,在线咨询户籍政策、预约户政业务、查询业务办理进度等。
六、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
29、开通常住外国人签证到期提醒服务。经常性梳理居住在我区的常住外国人信息,对辖区常住外国人的签证即将到期的情况,出入境窗口民警通过电话提醒外国人尽快办理签证证件延期或者提醒按期出境,认真做好提醒服务。
网络编辑:黄永婧
信息审核: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