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重一大事项审批审核关
“参照相关文件,这笔67万元的目标考核奖励资金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未按程序报批,不得发放。”近日,在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委会上,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该单位某下属机构年度目标考核奖励事项予以否决。这是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今年第11次在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会上对“三重一大”研究事项提出否决意见。
“幸亏纪检监察组及时给我们刹了车,否则违纪违规了自己还不晓得。以后一定要加强法规制度学习,严把‘三重一大’事项审批审核关,再也不能出现类似问题。”事后,一名党委委员这样说。
为做实日常监督,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制定了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规定,明确了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需向纪检监察组预先报备,紧盯驻在单位“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核心事项。纪检监察组事前介入,通过听取汇报、走访调查、谈话咨询、查阅文件等途径,充分调查了解后形成意见,在党组(党委)会上予以反馈,对违纪违规事项坚决予以否决。对经会议研究通过的“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监督,***问效,不定期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