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向园区下放一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12月29日,益阳市环保局下发《关于落实进一步向园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决定进一步下放市级经济主管权限,将部分原由市级环保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下放授权由高新区、资阳区、赫山区环保部门审批,以此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经济环境。该项举措是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向园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进一步向园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
此次下放市级经济主管权限的工业园区范围为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赫山龙岭工业集中区(含衡龙新区)、资阳长春经开区。市域范围内其他区域的市级环保系统经济管理权限暂不变。
此次下放市级经济主管权限具体方式为:由市环保局授权益阳高新区环保分局、资阳区环保分局、赫山区环保分局直接行使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影影响报告书(表)审批(除2017年省厅下放的水力发电、化工石化医药、采选、废纸造纸、印染等和今后省厅下放给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审批权)、建设工地夜间临时施工证明、市政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等四项行政许可事项。授权文件明确这四项审批许可事项在授权期间上述三分局全面履行市局职权。
通知指出,三分局根据下放权限情况,要进一步调整人员力量,确保下放的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下放的审批项目事项必须落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均进驻辖区政务中心受理办结,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进行“网上办、一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