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就
11月20日,益阳市举办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场――纪检监察专场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益阳市改革开放以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的成就。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益阳干部作风不断改善。市纪委监委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刹住了一些曾经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攻克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陋习和作风难题。2016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343起5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1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61件。
今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市纪委监委出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推进专项治理的五条措施、七条要求以及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纪律“八不准”,建立重点乡镇纪委书记例会制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84件,处理727人,其中给予组织处理495人、党纪政务处分22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追缴资金677万元,退还群众217万元。
监察体制改革蹄疾步稳。自2017年11月我市开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坚持上下联动推动改革,严格做到纪委监委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如期组建市县监察委员会并完成内设机构调整。监委整合了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相关职能,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有行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与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目前改革进入深度融合、加强纪法贯通衔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