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审计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日前,资阳区审计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上举行了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仪式,局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相关股室(含建设项目审计中心,下同)负责人分别签署《资阳区审计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状》。然后,股室负责人分别向局党组书记递交了责任状。
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是资阳区审计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该局秉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审计铁军。为不辱党和政府赋予审计机关的新使命,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和对于审计工作新要求,该局对今年廉政责任状内容进行了修改,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责任明确。明确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明确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思想教育及日常监督等8项责任内容。二是重点突出。突出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等内容。三是追责具体。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有9类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执法责任。四是严格考核。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被追究执法责任的人员,取消其本人评为先进个人的资格;每年审计回访检查或被审计单位有举报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存在违反廉政建设现象的,追究其本人和所在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