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司法局法律宣传出新招
赫山区司法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通过“调解现场”节目中多角度的调解活动展现,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调解现场”节目将司法所现场调解纠纷过程,在益阳电视台公共频道播出,从2015年4月至今,已先后播放35期,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为确保实际工作和“调解现场”节目录制同步进行,程序公正、调解倾情倾力,收到好的效果,赫山区司法局以“三个到位”开展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确定了由基层股负责组织落实。二是目标责任到位。该局将“调解现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了对各司法所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三是宣传报道到位。协调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对现场调解积极开展宣传。其中2016年9月30日《益阳日报》头版头条以《创新做大做强人民调解——来自赫山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报道》为题,对该局“调解现场”工作进行了重点报道。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市、区两级媒体对该局开展“调解现场”活动宣传报道35次,进一步扩大了栏目的影响力。
随着“调解现场”活动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不断凸显,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悉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2016年1月19日,蔡某某因向徐某某讨要公路硬化工程款未果,竟将汽油泼洒至徐某某家地坪的柴火上点燃并以此威胁恐吓。徐某某上前制止蔡某某纵火行为,但由于蔡某某手中汽油飞溅,极有可能因引火烧而导致伤亡。见此情形,徐某某的孙子徐某强捡起台阶上的一把铁锤砸向蔡某某,虽然解除了危险,但也导致蔡某某当场受伤。经治疗,蔡某某花费医疗费一万余元。事后,当事人双方就徐某强打伤蔡某某的行为定义存在重大分歧,并就损害赔偿向沧水铺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员殷学清精准概括本案的案情,以法析案、以理析案,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最终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