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动员全民参与监督执纪
近日,资阳区纪委出台《资阳区监督执纪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依纪依法举报、控告违纪违法行为,对举报人进行适度奖励,明确规定对泄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办法》出台后,资阳区长春镇纪委书记龚元科忙着下村走户传达文件精神。他说:“举报奖励办法把广大民众反腐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了,同时,对我们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就几日就接到了几条案件线索,目前正在核实中。”群众们也是拍手叫好:“过去是不知道怎么举报,也不敢举报,现在是鼓励举报,有奖举报,这让我们群众切身感受党风政风的变化。”
《办法》中举报内容明确。包括“雁过拔毛”“中梗阻”式腐败问题;违反市委“禁酒令”方面的问题;违反我区限牌禁赌“八个严禁”方面的问题;工作作风懈怠,擅自离岗、旷工及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出入娱乐场所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工作程序明确。进一步细化了对举报人的保密措施,规定受理人根据保密原则可以单线与举报人联系;凡举报件均作为特殊密件登记管理,专人负责;举报的问题,无论查实与否,都由承办科室如实向举报人回告;被举报、控告对象是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亲属、本人或与被举报、控告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采取回避制度;举报平台归口由区纪委信访室管理。奖励标准明确。明确信访举报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并实行一案一奖,奖励金额从500元至2000元不等。与举报案件有涉案牵连的举报人,根据其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出台监督执纪奖励办法,有利于加快推进全区反腐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实行举报有奖,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把‘独角戏’化为全民‘大合唱’。”资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曹萍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