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洞庭湖办来益开展湖南省洞庭湖条例立法调研
《湖南省洞庭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计划已纳入2018年省委常务会重点工作。为全面了解洞庭湖保护、治理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湖基本情况,加快《条例》立法进程,5月15日,省洞庭湖办会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法学专家来我市开展《条例》立法调研,现场考察了我市南县三仙湖水源地保护区、大通湖区养殖场和沅江市南洞庭湿地。
5月16日,调研组在市发改委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市直单位负责人分别就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报,并就《条例》立法过程中明确的执法条文与省洞办及调研专家组作了交流。
省洞庭湖办充分肯定了益阳在洞庭湖立法中所做的探索,并表示未来在《条例》的立法过程中将重点考虑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湖区治理、整体治理、关键区域治理的关系、执法队伍的建设以及法律条文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