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轻信最佳消费切记理性
某日用品贸易公司宣称自己经销的取暖器“最安全、最节能”,开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肖某宣称其学校技术力量本地“最专业”,个体工商业主李某宣称卖出的白酒为市场“最低价”,某驾校广告宣称学校的教练团队“最专业”、练车场地“最一流”、学车环境“最优良”、服务质量“最优质”,经营户张某在店内发布某品牌童车为“中国第一车”的宣传广告。最近,益阳市工商局资阳分局依据新《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多起诸如此类使用“最高级”、“最优秀”、“最理想”、“最佳”、“首选”、“第一品牌”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案件,当事者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
任何商品与服务的优劣都是相对的,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的巨限。无论以何种理由方式或者有无来源出处使用绝对化用语作广告,不仅有违事物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而且客观上也起到了抬高自己、贬低其他竞争对手的作用,有悖公平竞争原则,容易误导消费者,往往使消费者误认为其商品与服务质量是同类中最好最优的,影响消费者作出正确的消费判断和决策。在商品和服务广告中使用的这类绝对化语言,大多是比较含混的词句,往往是经营者随意夸大或编造的,缺乏客观评判标准,是《广告法》所不允许的。
年关将近,商品消费旺季来临,市场上各类商品琳琅满目,各种广告宣传铺天盖地,广告用语也不断花样翻新。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商品与服务时,要增强对这类绝对化语言广告的辨别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自主理性消费,不要被各式各样的“花言巧语”广告所迷惑,避免冲动与盲目购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对发现或碰到的这类违法问题,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