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正式付费
日前,铜川市医保局正式出台《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方案》,标志着从2021年1月1日起,铜川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进入正式付费阶段。自此,参保群众在实行DRG付费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病组相同、疾病病情严重程度一致的情况下,将得到同等质量的治疗,花费同等的医疗费用。
按照中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顶层设计,结合铜川市历年医保政策、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及各医疗机构实际情况,从2017年底开始,铜川市启动总额预算下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率先建立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几年来,多次组织专家开展住院病案首页填报等相关业务培训,协助培养本地化专家团队。建设DRG数据采集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及医院信息系统对接,支持病案首页数据上传采集功能及医保结算系统业务数据对接。建立病案首页质控体系,对数据进行完整性审核和规范性审核,对于问题病案首页,建立包括可疑问题提示、公示反馈、修改上传的交互机制。多种措施共同发力,为DRG正式付费打下了坚实的硬件、软件基础,极大地提高了试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2020年6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9号)下发后,铜川市迅速行动,在符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CHS-DRG分组设计的基本原理、符合临床合理性的原则下,结合前期模拟运行经验,从最大程度增加病例入组可能性、最大程度提高病例入组准确性的目的出发,制定了CHS-DRG铜川版细分组规则。2021年1月1日起先将条件成熟的铜川市人民医院(北院)、铜川市人民医院(南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铜川市中医医院、耀州区人民医院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试点付费范围,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模拟运行,2022年再逐步扩大到铜川市统筹区域内二级及以上定点综合医疗机构。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既是医保付费工具,更是医疗机构绩效管理工具。在同病同价的大前提下,医疗机构将会更加主动的控制费用、降低成本,更加主动的提高治疗服务质量,这对节约医疗资源、节约广大参保群众的救命钱都有巨大的正向激励作用。
网络编辑:张家驹
信息审核:冯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