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全面完成市场主体培育任务
今年来,铜川市积极应对疫情对市场主体发展的影响,全面落实中省“保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为市场主体发展解困纾难,促进市场主体持续稳步发展。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出13项措施,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加快法治化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构建完善新型监管方式,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制定了23项措施,为市场主体营造便捷准入环境、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放心消费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提高审批效率。开通绿色通道、网络电话预约、“保姆式帮办代办”、邮政专递免费送达等服务,多措并举将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在便民大厅设置注册登记自助办理服务区,全面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持续推进印章刻制“零费用”。
推进“证照分离”。梳理了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全市涉企106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现象。做好“双告知”和信息推送工作,强化登记注册和许可审批的衔接。
全力服务复工复产。出台《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公告,公布办理流程、网址和咨询电话,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微信办照等平台办理市场主体各类登记注册及行政许可。
实施审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一般检查事项全覆盖、检查方式全统一、检查结果全公开,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套。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拟定免罚清单,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截止12月24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6866户,市场主体总量达111554户,与上年底比增长13.80%,全面完成市场主体培育任务。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石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