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试点
为防范化解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从预算源头有效管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举债融资行为,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市县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7〕116号)精神,我市拟定在益阳市本级和安化县开展2018-2020年市县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试点。
规划试编范围包含我市在交通、水利、能源、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
开展中期融资规划试编工作有助于规范我市债务借、用、还,解决举债前瞻性、规划性、针对性不强、债务风险缺乏有效控制等问题;有助于强化各领域发展规划与融资预算安排的统筹衔接,推动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完成,我市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一是积极谋划。印发了《2018-2020年市县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原则、范围、内容、步骤及有关工作要求。二是做好宣传。及时向各相关单位传达有关精神,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中期财政的理念,狠抓落实,提前谋划,明确任务,把握好时间节点,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三是加强指导。加强对相关县、单位的业务指导,做细、做实、做准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