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法院上半年执行工作取得新突破
在法院里有这么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虽是法官,却不坐在庄严的审判台上,也很少坐在办公室里舒服办公;他们不是警察,有时却要昼伏夜出、天南海北追击“老赖”——他们就是奔波在执行一线的执行法官。
“执行难”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顽疾”,执行工作枯燥、艰辛且危险性大,南县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在这样的环境中,顶着案多人少的压力,于日复一日平常而繁琐的工作中,默默扮演着化争解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角色。2016年,他们围绕着“案结事了,案结事好”的工作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执行力度,上半年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案结事了——创新思路,多管齐下治“老赖”
6月21日晚8:30左右,执行局政委接到岳麓派出所的电话,称他们根据南县法院执行局的协助请求已将被执行人黄某临时控制,要求南县法院执行局马上派人将其接回。黄某系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四处隐匿行踪,法院在此案的执行过程中经多方调查均找不到本人,且经法院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也没有查到任何财产线索,后向长沙市岳麓区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请求。这天晚上得知黄某已被岳麓派出所临控的信息后,南县法院执行局在最快时间迅速组织人员,四名执行干警于21:17分连夜动身赶往长沙。凌晨4点,顺利将被执行人黄某接回南县后交南县看守所处以十五日拘留强制措施。五日后,其兄代其履行了2万元债务并作出了具体履行计划,此案得到有效解决。
今年5月,南县法院与南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执行联动,公安局对13名失信被执行人上网“临控”,通过“临控”使隐匿行踪逃避执行的人无处遁形。6月25日又成功“临控”一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执行“老赖”,通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工作,此案得以顺利执结。南县法院创新体制机制,多措并举顺利执结了一系列陈年“老案”、“难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结事好——调争解纷,执结难案促和谐
今年南县法院在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注重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妥善化解执行工作中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在执行莫某等4人与汪某、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俩被执行人是翁、媳关系,刘某已是72岁高龄,没有履行能力,但每次法院通知履行义务都是刘某前来,汪某从不肯露面。此案经过执行法官的几次调解都不能达成协议。四个申请执行人中有两人已是近80岁的年纪,年老体衰,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案件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莫某几人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实现,于是几番来法院诉求。6月2日法院执行法官一行冒着大雨赶到汪某家依法将汪某传唤至法院。汪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法官细心耐心地做汪某的工作,对其释法明理,经过长达数小时的调解,汪某最终表示愿意依法履行义务,当天多方凑钱一次性将标的履行完毕。几位申请执行人对此案的顺利执结非常满意与感激,被执行人也因为了结了一件困扰自己多日的案件而如释重负。
2016年南县法院以“案结事了,案结事好”为执行工作目标,注重执行手段、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的有效统一,上半年共执结案件414件,清理“老、难”案103件。在顺利执结案件的同时,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使执行工作达到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案结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