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表彰处置5・11事故有功单位个人
日前,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对在成功处置“5・11”蓝田隧道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市消防支队、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等4个单位和23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与管理工作,像成功处置“5・11”蓝田隧道事故一样,切实抓紧抓好应急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5月11日21时许,一辆装载有21吨液化气的大型半挂车在二广高速安化段蓝田隧道发生侧翻。据公安民警介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高速公路隧道发生的第二起液化气罐车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安部及省、市、县高度重视,快速反应,高效联动,科学处置。经过44个小时的紧急处理,事故得到成功处置,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避免了事态恶化。这一事故的成功处置因此成为全省危险化学品事件处理的成功案例之一。
在“5・11”事故处置过程中,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反应迅速,决策果断,连续44小时现场救援处置。尤其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各部门相互支持,共同负责,形成了强有力的处置合力。事故处置成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一次成功检验。9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事故处置评估报告,充分肯定益阳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