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成功取缔一处非法充装、经营瓶装液化气黑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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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9日发表
2016年6月29日下午5点10分,南县安委办工作人员接住建局燃气办执法人员电话,称发现南县茅草街镇八百弓有人涉嫌非法充装、经营瓶装液化气。县安委办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市监局、住建局、派出所等单位的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清点,涉案工具包括60?钢瓶14个,15?钢瓶12个,电子称一台,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执法人员表示,液化气黑窝点充装的液化气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劣质气体,液化气钢瓶质量参差不齐,存在大量的超期瓶、报废瓶,居民和饭店使用,很容易引起液化气泄漏而引起爆炸。对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液化气一定要到正规的厂家,购买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的合格液化气,而不能图一时便宜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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