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自来水价格听证会
11月9日,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在市发改委举行。应邀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经营方代表、消费者代表和听证人员等20余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市自来水公司提出调价申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作了成本监审说明,市发改委就调整供水价格提出初审意见。目前我市自来水价格仍执行2010年标准,均价为1.88元/吨。经监审核定,自来水单位不含税成本为1.91元/吨,含税单位成本为1.965元/吨,定价成本与现行价格倒挂。根据发改提出的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各类用水执行同网同价,基本水价由现行的每吨1.88元调整为2.27元,上调0.39元,调幅20.7%。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由每吨1.62元调至1.96元,吨水上调0.34元;非居民用水由每吨2.43元调至2.94元,吨水上调0.51元;特种行业由6.48元调至7.84元,吨水上调1.36元。由市供水公司供水的乡镇用水由现行的五类水价调整为与城区相同的三类水价,其中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经营服务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用水,实行城乡各类用水同网同价。
听证会代表就水价调整方案提出了意见,并基本赞成市发改委拟定的听证方案。市发改委表示,将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汇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方案以及相关的措施,在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提出最终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