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7年7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伟志,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郭勇干,副组长段芝英向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聂新民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郭勇干代表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陈伟志传达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瞿海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聂新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1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巡察突出政治性和政治纪律,体现了党内监督严肃性,放大和延伸了震慑效果。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郭勇干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民政局党组和纪检组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三严三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有效落实了中央和省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方面的决策部署。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意识不太强,原则性不够; 基层党建基础工作较薄弱,党内政治生活标准不够高,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对二级单位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
郭勇干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党组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民政为民、服务民生。要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监管,防止优亲厚友;要坚持党性原则,激化活力,主动作为;要健全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完善落实党建责任清单和保障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党建基础工作。要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切实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三是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善用“四种形态”,及时抓早抓小;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抓好作风建设;要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管。要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陈伟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以整改实际行动体现“四个意识”,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持政治标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落细落实落小上下功夫,在推进标本兼治上出实招,在净化政治生态上见成效,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要把巡察整改与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的新成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机构和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聂新民代表市民政局党组表态,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精神。全局上下要坚持不懈地学习******系列***精神,深化对巡察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局领导班子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党治党,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一致。二是认真贯彻巡察意见,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将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和要求,逐项“对号入座”,建立时间表、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要求。三是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弛而不息改进作风。深入纠治“四风”,把落实巡察整改与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从严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改进作风。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地搞好整改和落实。四是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摸底,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五是充分发挥巡察作用,深化巡察成果转化。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将认真吸纳、利用巡察反馈意见,争取通过整改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加快全市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市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民政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