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考核办法确保沟渠塘坝清淤增蓄工作成效
为扎实推进我市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农田水利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7日21日,益阳市水务局印发《益阳市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明确,该办法考核范围为纳入省财政资金奖励范围的区县(市),考核项目包括省级奖补大中型沟渠、地方自筹实施的小微型沟渠和塘坝。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组织及前期准备工作情况、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项目建设与管理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建后管护情况、项目验收及实施总结等七个方面。考核工作按县级验收、市级考核逐级进行。县级验收工作组由区县(市)的相关部门、乡(镇)和项目所在村组农民受益户代表等组成。市级考核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单位组织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考核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