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2月2日,记者从市农业委员会经管部门获悉,桃江县获批全国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成为全国232个试点县(市、区)之一。
根据《桃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授信)实施细则(试点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采取分户贷款和集中授信两种方式。分户贷款主要指家庭农场、农业大户、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单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居民,以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集中授信则是以区域(乡、村)为整体,凭借其区域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综合评估作价,获得整体授信。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可由当事双方评估协商确定,而10万元以上则需要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桃江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是桃江县继获得全国第二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整县推进试点之后的又一项全国级重要试点工作。2014年以来,桃江围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两年累计发放经营权抵押贷款495万元,为农村经营主体融资探索了新渠道。本次试点工作的推行,将有利于激活农民产权权能、盘活农民资产、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