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中期督查
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既是造福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民生工程,又是建设和谐社会、健康中国的战略举措,曾一度被列为省市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我市自2009年实施这一项目以来,先后有3000多名贫困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受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其中不少儿童告别残疾回归正常,有效融入了社会,不少家庭丢掉了精神包袱,走向了正常生活。
今年是项目实施的第 9年,为确保省下达我市308例任务指标的落地落实,近日,市残联组成由党组书记、理事长陈燕群牵头,分管副理事长刘勇、纪检组长李四海、副调研员谢恩桃、康复科长彭红凯组成的督查组,对市妇幼保健院、市亚东康复医院、资阳区妇幼保健院、桃江县中医院、安化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南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沅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等7家项目实施定点机构,开展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情况中期督查。
督查组采取看、查、访、听等形式,每到一处,都实地察看机构功能设施配置和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现场情况,同老师、康复师、残疾儿童及其家长进行深入交流,查看在训人数、训练方案和流程、康复训练档案、训练日常考勤、家长学校建设等情况,听取机构和机构所在区县(市)残联的汇报。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区县(市)残联和7个机构对这个项目都比较重视,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日常管理,在训对象已经到位,训练流程基本达到要求,康复训练取得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受访家长的好评。但也发现有的机构存在设施功能配备不够齐全、师资力量不足、训练时间难保证、管理不规范、未设立单独财务科目等问题。对此,督查组都一一指出,要求迅速整改。同时明确,将整改情况作为下一步项目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督查中,督查组还就如何按照省市要求对标找差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康复训练、日常管理、安全工作和资金使用,做到团队专业化、管理规范化、训练个性化、活动经常化、保障优质化、财务透明化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特别强调,项目资金要经得起历史检验、随时检查。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实现效益最大化。机构财务要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资金专门科目,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