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金盆镇严把党委决策关
近日,大通湖区纪委对金盆镇进行了“三重一大”和“三不一末尾”制度执行工作调研。
据悉,2014年以来,金盆镇党委规范了决策行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和“三不一末尾”制度执行,积极打造诚信高效、阳光廉洁政府。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财政预算不搞“橡皮泥”;二是要事审批不搞“拉郎配”;三是干部人事不搞“一言堂”;四是财务管理不搞“糊涂账”;五是工程项目不搞“灯下黑”;六是制权分权不搞“藕牵丝”;七是正职表态不搞“先暗示”。
调研会上,金盆镇党委书记向见军汇报了党委决策工作的基本情况,同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要广泛宣传,健全制度完整性,提高政策执行力度,落实自觉性,将党委决策监督制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会后,大通湖区纪委对该镇的会议记录、资料、财务票据等进行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