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助力农民工维权获点赞
1月29日,当农民工李某与包工头熊某就拖欠的工资达成协议时,李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13年3月,家住南县中鱼口乡的农民李某在包工头熊某承包的工地从事油漆工作。至工程完工时,熊某应付给李某工资2.4万元,但一直到2014年底,熊某仅给予李某1万元,尚拖欠工资1.4万元。由于李某此时已患病住院治疗急需大笔资金,李某及其家人只好找熊某催讨拖欠的工资,熊某却以各种理由搪塞,不愿偿付。眼看着自己的血汗钱索要无望,李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该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了此案,并指派律师于当天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李某急需用钱,而按照规定诉讼程序需要一段时间,在征得当事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民事调解。经过该案主审法官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多次劝说,2015年1月29日,当事双方终于就剩余工资偿付一事达成一致意见:2015年2月16日之前,熊某给付李某1万元工资,余下的4千元于当年3月19日前付清。至此农民工李某被拖欠工资一事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悉,为了能让农民工过个安稳年,今年1月起,该县法律援助中心重拳出击,积极开展为期3个月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倾情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农民工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