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用儒家文化和典型案例解读问责条例
近日,市工商局组织机关全体党员集中学习《***问责条例》,由市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时秋进行专题辅导,在原原本本学习的同时,用儒家文化和典型案例解读《问责条例》,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李时秋用儒家文化关于“仁爱”“子欲善,而民善矣!”解读“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的关系,用儒家文化关于“在其位谋其政”解读管党治党责任,用儒家文化关于传承圣贤之道“任重而道远”解读共产党人的政治担当。
李时秋用河南落实中央决策缓慢、西部某县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等典型案例解读因“党的领导弱化”而被问责的情形,以某国企30多家所属单位未成立党组织等典型案例解读因“党的建设缺失”而被问责的情形,以青岛日报社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典型案例解读因“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而被问责的情形,以中部某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发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解读因“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而被问责的情形,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党委履责不认真不扎实等典型案例解读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而被问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