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舞岭古窑址落实四级责任、推动四级防护工作专题会议召开
6月30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羊舞岭古窑址文物管理与保护,落实"四级"责任、推动"四级"防护工作专题会议在市文物处召开,市文物管理处副主任余正主持。市文物管理处、赫山区文体广新局、沧水铺镇政府、龙光桥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以及羊舞岭古窑址所在的早禾、高岭、水井坳、白马坝四村村支书和文物保护员参加会议,市文物处与文物保护员签订了2016年保护协议,颁发了聘书。
会上,市文物处国保管理办公室对羊舞岭古窑址2015年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6年工作作出安排。村支书和文物保护员分别就古窑址保护面临的实际困难谈了意见。沧水铺镇政府和龙光桥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达了地方政府对古窑址保护的积极态度,同时也表示出对古窑址合理利用的期待。赫山区文体广新局相关负责人对区政府文物管理体制沿革,以及“国保”管理如何理顺体制,加强属地管理谈了意见与建议。市文物管理处文物管理科和执法督察科分别就羊舞岭古窑址相关的行政审批程序和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余正对羊舞岭古窑址提出了“明确责任、明确任务、加大宣传、加强巡查”四点要求,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保护本辖区内地下文物的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这是文物法赋予我们的责任,当地政府和市、区文物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要加强沟通,特别是要加强与当地村民的沟通,对于村民提出的合理诉求,我们要指导村民通过合法途径,层层向上级汇报请示,若诉求明显有违法律法规的,要及时做出解释和法律宣传。
此次会议为羊舞岭古窑址的管理与保护,形成了市、区、镇、村四级齐抓共管的思路和模式,也为下一步羊舞岭古窑址的合理利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