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四清推进建设领域用工薪酬管理
日前,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按时发放工作。近期,两部门还将组织中心城区所有在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开会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近年来,该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劳资管理,治理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收到了良好成效。但用工不规范、发放不规范、以包代管等问题也依然存在。为深入治理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切实保障劳动报酬权益,根据国办发[2016]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推行实名制用工和***发工资,切实做到 “四有四清”:有劳资专管员、有员工花名册、有银行工资卡、有工资发放表,人员底数清、考勤记录清、按时结算清、工资发放清。
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推进薪酬管理的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强劳资管理。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劳资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按时发放工作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和分包企业应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要明确工作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按时发放工作的主体责任。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承担工资支付连带责任。三是要委托银行发放。由总承包企业项目部或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按月考核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给个人。四是要强化依法监管。对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按时发放工作,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加强定期监管与依法查处。五是要搞好示范推进。着力培育和推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按时发放工作的示范企业和先进典型,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通知还明确,年内,市人社、住建部门将专题开展工作督查和专项检查,对不执行实名制用工和***发放、存在欠薪违法行为的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确保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