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新一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四月份起,我市启动新一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旨在提高社区防灾、抗灾的综合能力,使活跃在社区里的各个主体,包括居民、企业、民间组织、基层政府等结成一种合作关系,在灾害面前具备基本的“自救”、“互救”能力。
近年来,自然灾害给我市经济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社区作为人民群众生活起居的场所,在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具有重要的应急职责和防灾减灾功能。自2009年起,我市不断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建设,注重调动和发挥社区居民、单位在减灾工作中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使社区综合减灾组织体系、队伍建设、预案制度、物资装备、宣传教育等各项能力显著提高。截止2015年底,我市已有资阳区大码头街道办事处金花坪社区等23个单位获得“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南县南洲镇火箭社区等43个单位获得“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申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2、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3、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70%。而通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考核应具备“十有”:1.有一个应急减灾组织机构。2.有一份应急预案。3.开展一次以上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4.有一个以上临时避难场所。5.有一间应急物资储备室。6、开展一次以上防灾减灾宣传活动。7.组织一次防灾减灾培训。8.有一名灾害信息员。9.有一套综合减灾档案资料。10. 有一套管理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