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法律援助***服务暖人心
2014年2月25日,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驱车来到该县灰山港镇源嘉桥檀树界村李某某家,对需要法律援助但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李某华提供***服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李某华,49岁,被迫离婚多年。2005年因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头部严重受伤,但肇事车辆逃逸,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李某华未得到任何经济补偿和有效的治疗,造成现在神智不清,口头表达能力丧失,甚至大小便失禁。多年来,无依无靠的李某华长期随弟弟一家生活,弟弟弟媳已照顾其近十年,但弟弟也是家境贫寒,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一对年幼的双胞胎女儿,对李某华的照顾力不从心。为了让李某华能安享晚年,无奈,弟弟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根据反映的情况,县法援中心了解到李某生育两个女儿,现均已成家,但嫌麻烦,拒绝赡养李某华。于是告知其弟弟代其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两个女儿履行赡养义务。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到李某华弟弟家核实情况后,当即为李某华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指派了律师开展援助工作。
近年来,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为保证法律援助及时、便捷、高效,县法律援助中心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实行“三优一审查”(即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及时审查),坚决做到“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搭建了与弱势群体的“连心桥”,增进了与弱势群体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