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司法局倾情帮教三无人员重获新生
日前,赫山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办工作人员来到津市监狱,与监狱方面衔接,将重点帮教对象肖某接回赫山区,并针对肖某采取了一系列安帮措施。
肖某系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镇人,十几年前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于今年8月份刑满释放。据悉,肖某智力发育不全(经法医学鉴定为限定责任能力人),父母在其服刑期间双亡,且没有兄弟姊妹,家中的老房子已经倒塌。刑满释放后处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状态,属于重点帮教对象。接到津市监狱肖某即将刑满释放的通知后,区司法局领导及时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分管司法工作的副区长做了详细汇报,并建议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8月16日,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以安置帮教肖某为主题的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赫山区委政法委书记胡佐颂、分管区长唐文华,区司法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多个单位的一把手及龙光桥镇镇长,会上大家积极建言献策,为肖某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帮教做了周密安排。
最终,多方合力形成一套人性化安帮方案:多个单位合力出资3.5万元为肖某建房,解决其无家可归的问题;根据肖某实际情况,民政局为其解决低保,并由当地政府协调村组调整一块责任田给肖某,解决其吃饭问题;当地司法所则负责肖某的日常管理与帮教,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
今年以来,赫山区司法局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74人,安置帮教率达百分之百。该局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必接必送”,通过举办就业培训、对有需要的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帮助他们重获新生。(陈小平 王艳 赵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