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强化六项举措高点启动机制创新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成效显著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铜川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全面落实普法主体责任,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档升级,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落实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考核。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的具体责任,明确节点和内容,个性目标和共性任务,使各级国家机关、党委部门和群团组织更加清晰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建立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16个。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加强法治案例征集工作,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编印优秀案例集并组织进行宣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全市首例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并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同步直播,把热点案例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加强与各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推动媒体履行公益普法责任。进一步落实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推进形成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牵头负责,各级党政部门及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发力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考核,动态管理,构建科学考核机制。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科学管理考评体系建设。加强日常考核,定期组织对区县、基层乡镇、社区、行政执法单位、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谈(座谈)、看(实地检查)和点(点评)等方式,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针对性指导。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能进能出的原则,对已获得法治创建先进的单位进行抽查,巩固创建成果,防止出现“牌子到手、创建到头”,重结果、轻过程”的法治创建模式,把软指导变为硬约束,把被动创建变为主动创建,调动和激发各级法治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工作台账化、管理动态化、绩效透明化。有力推进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全市各行业的法治创建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
三是面向基层,优化载体,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强新媒体学法用法工作推广。大力推进普法新媒体矩阵建设,重点推广公众法律服务平台与村(社区)法律顾问网络系统、智慧社区网络系统互通,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优化载体,认真组织第九届“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宪法知识大赛、全市公职人员线上学法考试,推广新媒体学法平台和手机APP客户端。依托司法行政业务,创新法治宣传途径。依托“一镇(街)一法律顾问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依托政法机关、党校、律协、纪委等单位,组建普法讲师团(宣传队),深入村(社区),与扶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铜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援助形式,合理配置资源,强化“六平台”(“12348”专线、电台法律小讲堂、“法律援助 专家门诊”“法律援助大讲堂”、微信公众号、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开展维权辅导,实现了线上线下一体化、便民惠民常态化。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大局,建设法治铜川”这个主线,组织全市600多个调解组织2000多名调解人员。以调解一个纠纷、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为目标,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四是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按照“多园一街一基地一平台一网站” 的目标,重点建设市级法治示范宣传教育基地,打造铜川法治创建特色品牌。在铜川日报开辟普法责任田专版,组织执法单位开展认领法治文化责任田活动。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区县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创新打造升级10个标准化的法治文化示范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建设乡镇、街道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或法治宣传室(角),打造具有时代特色的乡镇(街道)法治文化广场、街、宣传栏、文化墙,组建起一支法治文化宣传志愿者队伍,驻镇企事业单位法治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五是村(社区)做好“七个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即:建立一个标准规范的法治宣传室、一个法治文化广场、一个法治文化长廊、一支专兼职的法治文化宣传队、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治文化制度、一组长久式可置换的法治文化宣传橱窗、一系列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文化活动)。
五是抓好示范,提档升级,优化法治创建体系。深入开展“送法进基层,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提档升级”活动,各区县积极争创“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继宜君县、印台区、耀州区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 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后,2018年6月,王益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实现了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全覆盖。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企业”“法治示范校园”等法治创建活动。耀州区石柱镇新兴村、宜君县哭泉镇淌泥河村荣获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制定完善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行业系统法治创建指导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每个县区创建一个标准化重点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全市共创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行政执法示范单位1个、依法治校示范校4所、执法示范窗口单位2个、依法治企示范单位3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法治文化示范基地1个。
六是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开展特色法治文化活动。采取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法治文艺、送法治春联下基层、法治诗歌展示等活动。引导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通过秦腔、秧歌、广场舞等地方民俗文艺活动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文化室等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在宣传栏(窗)、户外视频、图书角等展示、展播法治宣传内容,提高社会关注度。广泛运用新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展示活动,共征集微视频微电影 30余部,不断发掘广大人民群众的创作潜能,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法治文艺创作和宣传。组织开展高校法治文化节,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开办了校园宪法大讲堂;举办了红五月艺术节,编排小品、舞蹈等法治文艺节目进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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