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7月1日起公务支出须通过公务卡结算
日前,大通湖区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基本完成,7月1日起该区公务支出须通过公务卡结算。
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使用公务卡后,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消费,不再预借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及刷卡凭证,出差回来后向单位财务部门申请报销,单位财务部门借助公务卡管理系统从银联公司公务消费信息并逐笔审核,再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公务卡作为一种先进的支付结算工具,不仅携带方便、使用便捷,同时具有“消费留痕”特点,将公务支出置于阳光之下。采取公务卡结算方式,既可减轻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还能提高单位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
自2012年8月份启动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准备工作,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大通湖区制定了《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公务卡使用暂行办法》,购置公务卡结算系统服务器,对操作系统软件进行升级,各预算单位安装公务卡结算软件,组织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目前,该区已发放公务卡463张,安装POS机37台。
根据省、市公务卡消费强制结算目录要求,7月1日以后,大通湖区54家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均须通过公务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