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农机补贴携手银行实现四赢
5月5日下午,大通湖区农机局与南县邮政银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农机经销商与南县邮政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通过农机补贴资金作为担保,一次性为农机经销商解决贷款140万元,全年预计将发放贷款1000万元以上。
根据相关合作框架协议和贷款合同规定,农户在购买农机时,凭农机部门发放的购置补贴资金确认书、农户有效身份证件、直补资金***,在农机经销商处交纳的除可以享受补贴资金外的购机资金后,由农户与南县邮政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国家政策规定的购置补贴资金额度,农户有其它要求还可以适度放宽贷款额度,放宽部分的贷款金额不由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担保。根据相关各方的合同和协商,农户办理贷款手续只需在各类文件和合同上签署四个名字,用时不到5分钟,十分方便快捷。同时,承受贷款农机经销商必须在邮政银行开设帐户,并以帐户内的资金作为担保,农户签订贷款合同后,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贷款资金就可到达农机经销商帐户。为减轻农户和经销商的负担,贷款利息由经销商负担,贷款利息则按灵活贷款计息,即还即止,购置补贴款打放到农户直补卡后,银行直接划拨抵贷,再从经销商担保帐户中扣除利息。
据了解,这一贷款模式至少在全省邮政银行内属首创,实现了农机行政、邮政银行、农机经销商和农户的“四赢”:银行实现了资产优质和增值,农机经销商做大做强了生意,农户减轻了全价购机的压力,农机部门推动了农机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