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和义务劳动
为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督和管理,近日,桃江县组织全县15个乡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和清除垃圾,美化环境义务劳动。
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县司法局和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各个乡镇的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核实,未发现一名脱管、漏管对象。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的工作人员以领学形式组织全体矫正对象学习了《人民调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的相关制度规定,随后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心理矫治和教育感化。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学习和义务劳动,全县353名矫正对象进一步明确了矫正期间的各项矫正管理规定,都表态要彻底接受改造,重新做人,争取顺利回归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他们纷纷表示:我们犯了罪,政府给我们在外服刑的机会,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服从管理…这是矫正对象的心声,也是桃江县社区矫正成效的具体体现。(刘晓红 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