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纪实
民以食为天,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如何做到严格执法、查处有力,取得最大的执法效果,同时又要把案件办成“铁案”,是对行政执法部门综合执法能力的检验。
作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制度建设、日常监管、稽查打假等层面,将依法行政贯彻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了一批又一批案件。日前,该局被确认为全市首批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
制定制度红线
权力监督是执法的难点。为保证正确行使执法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初就设立了政策法规科,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任务等。
经过多年的完善,该局已形成了行政执法自查和监督检查、集体决策、听证、行政处罚“办、审、定”三分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人员行为。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这些群众和被监管对象最关心的问题,在严格的制度约束下,每一步都依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基本保证零差错。
为查找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考评,从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调查证据是否确凿、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法律条文适用是否得当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评议、打分,通过案卷评审,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2014年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中,该局被抽查的5个案卷得分均在90分以上,其中有两个被评为全市优秀案卷。
加强执法监督
为促使日常监管中的执法行为合理合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执法监督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完善了以执法单位(部门)自我监督为主,上级监督检查为辅的层级监督责任体系。每年,市局都对全系统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日常监管、行政审批、稽查办案等执法情况至少开展一次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
今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坚持多年以来的做法。一是在办证、认证的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将《现场检查意见反馈表》交给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接受现场检查(验收)后,填写《现场检查意见反馈表》,监察室根据反馈情况随机进行抽查和回访。二是将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公示。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资料要通过层层审核和公示,必要的行政公开,规范了行政审批人员和现场检查人员行为, 确保了行政许可依法、公平、公开。这一制度实施后,没有发生一起在认证、办证过程中违反程序的问题,也没有发现认证人员吃拿卡要的现象。
严格依法办案
2013年4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假冒四磨汤口服液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查处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程序处理不好,就可能引发许多纠纷和矛盾,在稽查打假和查处大案要案时,依法行政更为重要。
“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赶赴被举报地后发现,该药房53盒四磨汤口服液不能提供进货凭证,经执法人员反复询问,药店负责人龚某交代该药品是从益阳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张某处购进。执法人员依法对不能出示购进票据的四磨汤口服液作为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经对上述先行登记保存的产品发函生产企业协查及检验,认定该批次产品系假冒生产……”在查办四磨汤口服液案时,执法人员严格依照办案程序,将每一环节详细记录在案,一边开展行政执法,一边进行监督自查。
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每一次执法都是一次考验和自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恰当,这些必须一一对照,有据可依;此外,案件管辖、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事先告知、处罚决定等都必须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最后,案件案卷还需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案卷经法规科把关签署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法定职能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的依法行政带来的是公平和正义,维护的是每一位公民的权益。依法行政的道路远没有尽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仍在努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