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通过公开竞价实现国有资产增值
近日,我区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成功处置了2辆公务用车,实现国有资产有效增值。
2013年1月28日上午,由区计划财政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公室主持,区纪委监察局、区法制办、区办公室等单位参与,在区计划财政局五楼对全区待处理的其中2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公开竞价处置。
此次竞买活动,有来自赫山、南县、岳阳及辖区内10人参与报名及竞买活动。最终车牌号为猎豹湘H41115的公务用车以高于评估价1万元的价格被竞买人获得。另外一辆车牌号为帕萨特湘H40006的公务用车被一位竞买人以高于评估价1.6万元的价格获得,至此,处置的两辆公务用车实现了国有置产2.6万元的增值。
据悉,自2010年全省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以来,我区共有近5辆公务用车需要处理。竞价方式将成为我区处置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增值的优先方式。(罗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