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反腐倡廉为民生护航
近年来,赫山区纪委监察机关以维护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己任,切实把握四个重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2年,区纪委对存在问题的两个村进行了立案查处,警醒和教育了广大村干部。积极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了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制度,监督核准招投项目73个,涉及资金5.28亿元。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纠正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全区万元GDP能耗下降3.8%、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志溪河、兰溪河断面、中心城区梓山湖水质达三类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二是严格监督专项资金。制定了《赫山区18项民生专项资金(基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资金安排、审批、拨付、使用等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做到每个环节都有责任人,每个程序都有相应的监管措施,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行为。扎实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208个村1178万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使用,惠及人民群众。对全区非税收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进整改了擅自设立项目收费等不良现象,清退违规资金60余万元。
三是阳光分配保障性住房。出台了《赫山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办法》,严格落实“五查四公示”制度。五查是指,查家庭成员户口、查家庭人均月收入、查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查家庭成员之间法律关系、查是否持有拆迁或保障性住房建设合同。四公示是指,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街道和乡镇张榜公示、区住建局网上公示、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公示,公开摇号分配保障性住房。区纪委对1005套廉住住房分配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阳光公正。
四是规范农村低保审批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采取严格申报条件、严格民主评议、严格三榜公示、严格资金发放、严格工作纪律、严格监督管理“六个严格”措施切实规范农村低保申报审批程序,核减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94户1157人,有效杜绝了人情低保、关系低保、金钱低保等不良现象。(姚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