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三个严格规范年终考核评比活动
为真正发挥好年终考核督查的激励促进作用,今年,桃江县严格控制考核项目,规范考核行为,严肃考核纪律。
一是严格控制考核项目。从2012年12月下旬至2013年元月上旬进行集中考核,除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招商引资以及差异性工作目标外,其余立项考核部门不组织***考核,各单位的差异性工作目标考核由县督查局统一进行,2013年2月中旬公布结果。
二是严格规范考核行为。各立项考核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文件要求,依据平时工作调研、工作督查、情况统计、群众举报核实等掌握的情况,对所考核项目提出建议计分和计分依据。县督查局根据各单位差异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立项考核部门提供的计分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单体上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情况。考核严格按文件规定的范围、目标进行,刚化计分量分标准,计分必须依据充足,同时减少考核人员,精简考核程序。
三是严肃考核纪律。考核严格做到“三不准”,即:不准调查不实,不准弄虚作假,不准徇私舞弊;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莫吉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