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工商分局查处一起假冒矿泉水案
10月30日,朝阳工商分局成功查处一起假冒矿泉水案,并依据相关法律对当事人曹某某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朝阳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向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等单位销售假冒桃花液矿泉水。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刻驱车赶往举报现场。发现现场只剩两个空桶,表面看来,与真的桃花液矿泉水外观并无二样,但仔细检查,发现该矿泉水桶盖封口处做工略有不同,若不注意,极易被消费者误认为是真品。经“TAOHUAYE”商标权利人当场鉴定,该矿泉水系假冒该公司产品。执法人员遂于当日对此案展开立案调查,并顺藤摸瓜掌握了经销商曹某某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据当事人曹某某交代,他于2011年起从益阳市日之泉桃花液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购进部分注册商标为“TAOHUAYE”的桃花液矿泉水,销售完后用其空桶从益阳市某纯净水厂以1.4元/桶的价格罐装纯净水后,用注册商标为“TAOHUAYE”的桃花液矿泉水的名义,以8元/桶的价格销售给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等单位。
据调查,曹某某已售出810桶假冒矿泉水,非法获利***80元,工商部门已依据相关法律对其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蔡肖君 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