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科级干部考察突出考德
近日,大通湖区在乡镇人大、政府换届考察和区直科局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任期考察工作中,将干部“德”的考察评价放在突出位置,改进和完善科级干部“德”的考察方式。
口头述“德”。在考察中,该区首次要求考察对象把述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从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四个方面对德的表现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民主评议会上进行口头述职、述廉、述德,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民主测“德”。在民主测评中,首次对科级干部的“德”进行单独测评。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中组发〔2011〕26号)文件精神,专门单独制作领导班子成员“德”的测评表,并将干部的“德”合理设定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五个具体方面的考察评价内容,提高考察质量和水平。然后根据各项测评情况,再对考察对象的“德”进行总体评价,总体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
谈话问“德”。在个别访谈中,考察组着重了解干部“德”方面情况的表现,具体从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宗旨观念、大局意识、坚持原则、工作作风、个人品行等方面进行了解。在谈话时选取所在单位与考核对象有密切关联的各个层面人员,广泛听取了解考察对象“德”的表现。(徐晓琳 夏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