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省住建厅下达给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400户,截至目前,共完成审批4453户,开工建设4453户,竣工2429户。为全面完成任务,我市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住建系统为民办实事范围,进一步凝聚共识、强化举措、统筹推进。
一是坚持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要求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严格执行户主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区县(市)审批的操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了全市农村危改工作“零差错,零投诉”。
二是坚持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各区县(市)住建部门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结构设计不安全、建材质量不过关、建筑质量有隐患等问题。对不按质量标准施工、问题严重的农户,取消其危房改造户资格,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提高民房防灾、减灾和避灾能力。大力推广建筑住宅图集,积极引导村民到规划区内建设具有益阳民居风格的住宅,形成适度集中居住。
三是坚持档案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同时按要求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便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南县、桃江、赫山与乡(镇)、村农户达成协议,要求按照标准施工图组织当地工匠统一建设,加强管理,解决了部分农户买不到材料,请不到工匠的实际困难。
四是坚持部门协调制度。各区县(市)政府及住建部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全面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