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工商消委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投诉案件
近日,市工商局资阳分局、资阳区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种子质量原因致使豆角产量明显偏低、农民利益受损的涉农消费案件。农民消费者王则安最终获得1300元的赔偿。
7月9日,资阳区消费者委员会接到八字哨镇菜农王则安的投诉,称其早前在资阳区桥北某干货蔬菜种子商行花390元购买了30斤散装黑籽豆角种子,经精心种植培育进入采收期后,发现豆角长势不好,长度均很短,导致产量偏低,严重影响到豆角的销售。
接到投诉后,资阳分局执法人员及消委工作人员找到双方当事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工作人员向种子店负责人认真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种子法》的规定,经多方调解,最终,由该种子经销商行负责人汤某赔偿菜农王则安经济损失1300元。对此调解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汪盛 万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