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采取措施加强学生接送车(船)安全管理
今年4月,省教育厅王柯敏厅长深入桃江开展“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活动,就保障学生安全用车(船)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桃江探索建立符合本县实际的运营模式,创造经验,搞出特色。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生用车管理秩序,建立健全学生用车管理模式,桃江县努力加强学生接送车(船)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桃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生用车(船)安全管理,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乡镇学生用车(船)情况进行了督查和专项整治,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在学生接送车(船)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和失职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责任状要求,从严从重查处。教育部门与各学校签订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并配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了学生接送车(船)集中和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加强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多次召开校园安全教育工作会议,教育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船)上下学,并分发《告家长书》,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尽量自行接送子女,不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船)。相关部门在全县各交通要道和重点路段悬挂横幅近200条,张贴公告1万多份,制作宣传展板5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200多份,公示不合格接送车(船)信息243次。各级各类学校共发放致全县学生家长公开信20多万封,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状20多万份,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专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300多场次,召开家长会200多次,强化了学生、家长、司机等人员安全意识。三是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学生用车(船)底数。经过排查发现,全县有各类接送车辆989辆,90%以上属于非法运营。其中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车辆602辆,占所有接送车辆的61%。同时,全县989名接送车辆驾驶员,中不符合从业条件的达396人,占总数的40%。参与学生(幼儿)接送的车(船)均为自发的社会车(船),监管被动、缺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县政府制定并下发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学生用车(船)和校舍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县教育局多次组织各学校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大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船)、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技术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了学生用车(船)安全管理台账。四是开展专项整治,从严管理接送车(船)。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督促各学校、幼儿园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客车作为接送学生车辆。县政府办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交警、交通、安监、海事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扣非法接送车80台,督促整改车辆160台,强制报废3台,行政拘留2人。出台了学校学生渡运交接程序和考核办法,严格实行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渡口值守、上下船交接制度。对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接送营运船舶进行了排查,建立了台账。五是完善基础设施,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对县城主要路口和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牌进行更换和补充。同时,合理分配警力,按照分片包段、定人定岗的要求,加大学校周边交通疏导力度,对在校园周边道路不按警示标识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乱停乱靠等违法违章行为,坚决查处。自去年9月以来,共投入警力628人次,查处学生用车交通违法行为523起,学生接送车辆秩序明显好转。六是积极探索校车运营新模式。县政府组织教育、交通、交警部门对长沙市望城区、常德市鼎城区的校车运行模式进行了考察。吸取两地的成功经验,结合桃江县实际,对本县校车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目前,桃江县学生接送车(船)管理得到了有效规范,学生安全用车(船)模式在武潭、三堂街等乡镇试点成功,全县学生没有发生一起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刘林声)